发布时间:2024-07-31 浏览次数: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介绍最高检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关情况。
小编为您奉上现场一手干货,一分钟了解最高检内设机构怎么改?十大检察厅分别处理什么案件?
一、内设机构改革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优化效能,整合职能相近的机构,撤并随着事业发展应予调整的机构;
二是突出专业化建设,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原则,实行捕诉一体,按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
三是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建设,以强化机构建设做优、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四是注重统一规范,按数序统一设置业务机构名称。
二、设立第一至第十检察厅
(一)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
四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的内在逻辑清晰,按照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新型犯罪来划分。其中——
第一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除第二、三、四检察厅承办案件以外的普通刑事案件及对下指导。
第二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及对下指导,并负责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第三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国家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对下指导。
第四检察厅主要负责办理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重点办理新型犯罪案件特别是金融、证券类案件及对下指导。
(二)调整刑事执行检察厅的职能
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第五检察厅,也就是此前的刑事执行检察厅。
14个罪名的侦查权行使要上提一级,由设区的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基层检察院发现线索的,应当报设区的市级检察院作出处理决定。设区的市级检察院也可以将案件交由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机构
设立负责民事检察的第六检察厅。
设立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第七检察厅。
专设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
(四)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厅。
精简整合其他综合机构,设立了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五)根据优化效能原则调整撤并业务机构
改革撤销了铁路运输检察厅,其原有部分职能继续由其他业务厅行使。
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为第十检察厅。
同时,将原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到法律政策研究室,由研究室负责司法改革协调工作。
三、推动内设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18年12月24日,最高检原业务部门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全部根据职能、专业和意向重新调整分配到第一至第十检察厅,并开始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和检察职能行使机制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为同步做好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推进工作,最高检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起草制定了《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央有关部门已审批同意。
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精神,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已有3个省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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